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政策解读,帮助您简洁的了解政策,更好的提取和使用南宁住房公积金!我们对租房提取,购房提取,离职提取等政策进行细分,可以让您快速的对应到您的需求。我们仅对政策解读,具体细节要求请咨询公积金柜台!
南宁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(月):
南宁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周期:
南宁住房公积金租房年提取额度:
南宁住房公积金是否支持线上办理:是
南宁住房公积金线上办理的渠道:https://www.nngjj.org.cn/
南宁住房公积金官方服务电话:0771-5705843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提 取 条 件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1.在南宁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;
2.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(南宁市辖区和各县)、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所 需 材 料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租赁商品住房
1.有效期内的身份证(原件);
2.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。
3.以租赁备案登记方式提取的,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(原件)。
4.享受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,还需提供多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提取时限和额度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青秀区、西乡塘区、江南区、兴宁区、良庆区、邕宁区、武鸣区和铁路分中心缴存人:1000元/月;
生育二孩的缴存人1200元/月;
生育三孩的缴存人1400元/月。
横州市、隆安县、马山县、上林县、宾阳县缴存人:900元/月;
生育二孩的缴存人:1100元/月;
生育三孩的缴存人:1300元/月。
1.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;
2.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