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政策解读,帮助您简洁的了解政策,更好的提取和使用抚州住房公积金!我们对租房提取,购房提取,离职提取等政策进行细分,可以让您快速的对应到您的需求。我们仅对政策解读,具体细节要求请咨询公积金柜台!
抚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(月):
抚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周期:
抚州住房公积金租房年提取额度:
抚州住房公积金是否支持线上办理:是
抚州住房公积金线上办理的渠道:http://gjj.jxfz.gov.cn/
抚州住房公积金官方服务电话:0794-12329
受理条件
1.办理租房提取的缴存人在我市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;
2.缴存人(含配偶)在我市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;
3.单位未提供住房、未报销租房费用、未发放租房补贴,或报销租房费用、发放租房补贴金额少于实际房租;
4.家庭成员(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)在申请人实际工作地均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(含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)居住。
申请材料
已婚: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(可采用电子证照)及结婚证原件(可采用电子证照);
离异:提供提取人身份证(可采用电子证照)及离婚证原件(可采用电子证照);
未婚:提供提取人身份证(可采用电子证照);
2.提取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(含电子社保卡)或一类账户银行卡;
租住普通住房:
①由提取人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提取人、配偶在提取人工作所在地无房产的证明原件;
②出租人房产证;
③提取人工作单位未提供住房或租房补助的证明(证明模板可在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“下载中心”板块下载)。
受理条件
1.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;
2.账户封存时间满6个月(含)以上且未重新缴交公积金;
3.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;
4.账户已做离职封存。
5.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、未被列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黑名单。
6.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情形的。
申请材料
1.提取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(含电子社保卡)或身份证件原件(可采用电子证照);
2.提取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(含电子社保卡)或一类账户银行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