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政策解读,帮助您简洁的了解政策,更好的提取和使用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!我们对租房提取,购房提取,离职提取等政策进行细分,可以让您快速的对应到您的需求。我们仅对政策解读,具体细节要求请咨询公积金柜台!
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(月):
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周期:
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租房年提取额度:25000
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是否支持线上办理:是
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线上办理的渠道:手机公积金app
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官方服务电话:0477-8321349
鄂尔多斯支持银行:工行 / 农行 / 中行 / 建行 / 交行 一 类储蓄卡
申请材料:
职工非销户提取。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,无贷款、无冻结,可申请提取本人、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, 每户家庭年支取金额上限为25000元,三孩家庭的年支取金额上限为30000元,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(百元取整)。
1.无房证明(开具1个月之内有效)(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的)(市本级、伊金霍洛旗缴存职工开具地址: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 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,2楼F区 伊旗不动产登记中心)(原件);
2.已婚提供结婚证、配偶身份证;未婚提供户口薄;离异提供离婚证、户口簿;三孩家庭提供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相关证明(原件);
3.提取人身份证(原件);
4.提取人银行卡(工行 / 农行 / 中行 / 建行 / 交行 一 类储蓄卡)(原件)。
申请材料:
提取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,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。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在我中心未接续缴存的,且无贷款、无担保、无冻结,可申请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该账户。
1.提取人身份证(原件);
2.提取人银行卡(工行 / 农行 / 中行 / 建行 / 交行 一 类储蓄卡)(原件)。